买了房子居然发现被注册公司一点都不稀奇
商用房,也就是时候可以作为商铺的产权,可以用来注册公司,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购买躲避限购政策,房本上的用途一般为商用或者酒店用,不过今日有一些购房客在通州购买了一批商用房之后却发现,竟有80多户的产权下被别人注册公司,很多住户都在担心,会不会对自己产生影响,该怎么解决此类事件。
据业主表示,购买房屋后想要用自己的物业地址注册公司,去工商局注册时她才被告知,自己物业地址上已经有一个公司,但业主表示,自己从未授权他人在自己的商办项目地址上进行公司注册。
更加令人惊讶的是,在这一项目内,有如此遭遇的业主并不止上述业主一位。据业主组建的维权群粗略估算,大约200余户中,至少有80户左右的业主遇上了相似的事情。根据业主集中反映,他们皆是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物业地址被人拿去注册了公司。
业主先是觉得震惊,然后就觉得害怕,甚至担心里面有涉嫌违法或经济纠纷的公司。
在没有业主的同意下,别人是怎么注册公司的呢?
原来注册公司时,如果使用小房本(指每个购房户自己的每套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)注册,则需要业主签字的委托书或业主本人到场;如果是用大房本(指开发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从房产管理部门所办理的房产证)注册,需要大产权证和物业盖章,不需业主本人到场。
所以是不是物业公司私自牟利将注册地址卖出去了呢?
业主提供的挂靠在自己地址上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显示,注册资料的签章与物业提供的“大产权证”上开发商的签章相同。
但是房区的物业经理表示,物业方从来没有未经业主允许就签署过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且盖章。地产公司方面并不知情,地产公司表示作为地产公司,他们也没有必要做这种事情。现在究竟是哪个环节上面出了问题,目前尚在调查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?
这就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,在通州的注册地址大约9000元/年。近一年,通州的地址年费增长明显,从年初的2000-3000元/年,增长到了9000元/年。主要原因是通州获批的商办类地址有限,现在临近年底,价格更高一些。
上述业主可以采用报警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如果公安局不受理,可以请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,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,直接要求追究物业服务公司或房地产商的法律责任。此外,如业主被注册的公司材料造假,业主还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,起诉涉案注册的工商局,要求工商局撤销已非法成立的公司。
中洲联合注册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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